南大庫房領物方式
開放時間:每月第一個(週三)下午五時前。(非公務作業時間不開放)
領用地點:保管組庫房(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)。
領用手續:領用單位請於每月第一個(週三)下午五時前持(單位主管已用印)之「領物單」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保管組庫房領取。
其他時間倘有急需領用者,可於每週三上午10~11點,持領物單洽校本部庫房領取【保管組庫房 :位於行政大樓1樓左側辦公室R101(註冊組對面)]。
領用項目:各項公文封(格式詳領物單)、卷宗。
管制事項:1、數量限制:公文信封類100只、卷宗類20只為上限。
2、公文封單項領用超出100只,須填超額領物單。
3、庫房提供領用物品,僅限於公務使用,其他如學生社團、教師個人研究計劃案不得領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