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113年10月15日清保字第1139008335號函通知本校各單位,
請各單位之空間管理人員於期限內至校務資訊系統「空間管理系統」進行年度空間清點,
操作說明如附件,請確實盤點空間名稱、空間面積、使用人名稱及使用類別等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