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財物整批購買,使用年限超過二年以上且總價超過一萬元以上,但每件單價未超過新台幣一萬元者,可以列財產嗎

A:

◎不以財產列管,轉列物品管理。

依教育部90.12.17台(90)總(一)字第90177256號及行政院主計處90.12.7台九十處會二字第09294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