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物複盤
申辦時間:每年10~11月間(正確日期依保管組通告為
準)
法令依據: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、物品管理手冊
注意事項:(
一)請被抽點之單位財產管理人及財產使用人,配合行程抽點
(二)有關抽點之缺失,請被抽點單位財產管理人及財產使用人,於期限內確實改進
財物複盤作業流程1050524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