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多房間職務宿舍申請
承辦人員:
張淳惠
31349
申辦時間:一學年只申請一次,受理
申請日期:上學期
10/15-10/30,下學期3/1-3/15。
法令依據:事務管理規則、事務管理手冊、「國立清華大學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職務宿舍借住辦法」
注意事項:(
一)務必於規定時限內申請登記,逾期不受理
(二)需辦理公證
(三)不適用90/01/01以後到職教師
教師多房間職務宿舍申請作業流程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