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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庫房消耗品領用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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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每週三上午十時至十一時止,統一領取 。(非公務作業時間不開放) | |
| 保管組庫房(大禮堂左後方,小吃部旁)。 | |
| 領用單位須於每週二下班前e-mail領物清單內容至保管組,週三上午於庫房開放時間內憑已用印(單位章及單位主管)之「領物單」領用,不接受臨時領物。 | |
| 請至保管組網頁查詢。 | |
| 1、數量限制:每次領用表單類十本、信封類一百只、卷宗類廿只為上限。 | |
| 2、各單位若因校內會議或承辦活動需大量信封、便條紙等物品時,請專案簽准始得發放;如辦理之活動有收取費用,則領用數印製經費轉嫁該單位付費。 | |
| 3、庫房提供領用物品,僅限於公務使用,其他如學生社團、教師個人研究計劃案不得領用。 | |
| (以90.04.30保管字002號通知為憑) | |
最後更新日期2007/08/01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