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房屋
業務承辦人 校內分機31346
壹、相關法規
貳、一二類財產分類方式
一類財產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 |
土地:房屋基地及其他建築用地,係指各該建築物之建築用地,在建築用地周圍之土地,應按使用情形予以區分,如庭院用地、閒置地等,其未能逐一丈量者,可按其主要用途定其名稱。房屋基地之分類,係以每一幢房屋僅有一種用途為分類之基礎。若一基地上之房屋有數種不同之用途時,得以其房屋之主要用途定其基地名稱。更亭、涼亭、防空洞等建築物,因其占地面積較小,逐一丈量費時費事,故其用地未逐一列舉。 土地改良物:指使土地到達可使用狀態,並附著於土地,且壽年有限,除房屋及建築以外之不動產,如橋樑、圍牆等。 |
二類財產 房屋及建築及設備類 |
房屋之分類,係以每一幢房屋僅有一種用途為分類之基礎,若一房屋有數種不同之用途時,得以主要用途定其房屋之名稱。為求專業設備之完整,有關專業用之建築,依專業性質歸類,如月台歸屬於「交通及運輸設備」,本類所列之其他建築,僅為一般性之建築物。 |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dgbas.gov.tw/ct.asp?xItem=166&ctNode=259 |
參、經管校地統計
資料更新日期:113年8月19日 | |||
縣市別 | 地段別 | 面積(㎡) | 小計(㎡) |
新竹市 | 光復段 | 3,140 | 1,098,561 |
成功段 | 782,420 | ||
仙宮段 | 230,703 | ||
新興段 | 79,841 | ||
新興段一小段 | 2,456 | ||
新竹縣 | 大壢段下大壢小段 | 101,134 | 101,134 |
台北市 | 金華段二小段 | 55 | 1,983 |
金華段四小段 | 1,928 | ||
金門縣 | 莒光樓段 | 18,324 | 18,324 |
桃園市 | 五結段 | 72,260 | 72,260 |
合 計 | 1,292,262 |
肆、南二期校地取得與開發
南二期校地位於南校區一期西側約6.4公頃土地,為新竹市第一公墓(已禁葬),配合清華擴校用地需求,以及促進空間活化利用,民國95年經新竹市都市計畫用地變更,由墳墓用地變更為文大用地。本校接續完成南二期校地開發計畫,延續南校區一期空間配置構想,規劃學生宿舍、運動場、學人宿舍、戶外休憩空間、停車場等長期發展藍圖,以期解決教學研究與生活空間不足之問題,並同時滿足師生之生活與運動休閒機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