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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於113年9月23日(星期一)至10月9日(星期三)實施113年財物複盤

一、於113年9月12日清保字第1139007402號函通知本校各單位。

二、依本校財物盤點實施計畫辦

三、預訂盤點程如附,如因故須動調整,屆時以保管組通知為主

四、於盤點日前本組將電郵或電話通知各單位受檢名單,請「單位財物管人」陪同「使用保管人」出席盤點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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