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於113年9月23日(星期一)至10月9日(星期三)實施113年財物複盤
一、於113年9月12日清保字第1139007402號函通知本校各單位。
二、依本校財物盤點實施計畫辦理。
三、預訂盤點行程如附,如因故須異動調整,屆時以保管組通知為主;
四、於盤點日前本組將電郵或電話通知各單位受檢名單,請「單位財物管理人」陪同「使用保管人」出席盤點。
一、於113年9月12日清保字第1139007402號函通知本校各單位。
二、依本校財物盤點實施計畫辦理。
三、預訂盤點行程如附,如因故須異動調整,屆時以保管組通知為主;
四、於盤點日前本組將電郵或電話通知各單位受檢名單,請「單位財物管理人」陪同「使用保管人」出席盤點。